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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国供热第一展系列报道四】国家发改委上调天然气价格并给予集中供热补贴

2014/8/14 16:41:37    
【中国供热第一展系列报道四】
      第18届中国(西安)国际供热采暖与建筑环境技术设备展览会将于2015年4月22-24日在西安曲江国际会展中心举行,展出面积达2万平米,将汇聚来自20多国家和地区的300多家中外企业,为海内外观众呈现众多绿色、环保、新颖的高端产品。其中包括锅炉、壁挂炉、热泵、太阳能、散热器及配件、换热器、地暖、管材管件、阀门、水泵、 空调、通风、控制系统、热计量、温控以及供热节能等产品。展会也将迎来数十个规模庞大的专业买家团,包括全国各地的供热暖通领域专家、建筑设计院、房地产开发商、工程公司的专业观众及本领域经销代理商达近20000人次。
 
      国家发改委昨日宣布,自9月1日起,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(即每立方米提高0.4元)。为保障居民生活,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。根据调整方案,此次调整的是最高门站价格,供需双方可以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范围内,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水平。
      按照国家发改委给出的、调整后的各省(区、市)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表:陕西存量气的价格为2000元/千立方米,即每立方米2元;增量气的价格为2480元/千立方米,即每立方米2.48元。以上两个价格均是含有增值税的价格。
 
生活影响
居民气价此次不调若要调价需听证
      根据调整方案,为保障居民生活,居民生活用气、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、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(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)门站价格此次不作调整。
      需要强调的是,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定价权属地方政府,但国家规定地方调价须提前向社会公告,公开举行调价听证会,否则调价无效。
集中供热成本上升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
      按照规定,居民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,因此气价调整后,集中供热成本会上升。
     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各地要积极推进供热价格改革,适当理顺供热价格,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。对西部个别省份以及确有困难的供热企业等,供气企业要给予适当价格优惠。
 特别强调
 不得扣减居民气量不得变相涨价
      国家发改委在调整方案中要求,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,不得采取扣减居民气量、将居民独立采暖用气列为非居民用气等方式,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;转供企业不得扣减或挪用居民气量。
此外,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,保障市场平稳运行,鼓励在终端消费环节推行非居民用气季节性差价、可中断气价政策。